河南信阳的“禁酒令”,字面上看是“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中午饮酒”,实际收效却远非一个“酒”字所能涵盖。择其要者,至少有三。
其一,“禁酒令”禁掉了久治不愈的“机关病”。办事拖拉,推诿扯皮,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,冷硬顶拖,吃拿卡要,形式主义,衙门作风,是机关工作中存在多年的沉疴顽疾,谓之“机关病”。信阳“禁酒令”,令出法随,雷厉风行,立即成立了3个督察组,配备了酒精测试仪、微型摄像机、微型录音笔,中午可随时去酒店巡视,下午可随时去单位检查。督察组可以调动110,可以对违反禁令的人员先斩后奏,处理后再汇报,或公开曝光,确保“禁酒令”收到预期的效果。倘使各级机关都能用这样的作风对待各项工作,机关作风何病之有?
其二,“禁酒令”禁掉了公务人员的“官本位”思想,增强了公仆意识和法制观念。公务员不同于一般老百姓,对他们应该有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。信阳“禁酒令”实行一年,查处了444名违反“五禁令”、“十不准”的公务员,其中处分164人,这些公务员大部分都是因违反“禁酒令” 而被查处的。信阳公务人员再不敢视规定若儿戏。
其三,“禁酒令”遏制了“公务腐败”。毋庸讳言,眼下一些领导干部、公务人员中“公务腐败”比较严重。有资料显示,我国每年的公车消费4000多亿,公款招待3000多亿,出国考察3000多亿。其中“公务腐败”究竟占了多大比重,恐怕很难说清。据信阳市委书记透露,“禁酒令” 实行半年,信阳市就节省酒水费4300万元,这些钱可建四五十所小学。如果大家都来效法信阳的做法,全国不知要节省多少费用,减少多少腐败,挽救多少干部!
总之,“禁酒令”禁的不只是酒,更重要的是“禁”出了良好的机关作风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