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时许,交警在鸿翔路与长江路检查时,发现黑AC1505号车驾驶人有酒后驾车情况,该驾驶人叫刘举林,他自称是在南岗开发区某酒店喝的酒。交警依法扣留了该车,并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含量的测试。太平大队在华山路、淮河路的路口检查时,发现黑N86908号松花江微型面包车驾驶人倪连军有酒后驾驶行为,经过酒精含量的检测,该人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.81毫克/毫升,根据规定,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0.8毫克/毫升属于醉酒驾车,太平大队对驾驶人倪连军做出行政拘留15日、罚款1500元、一次记12分、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当晚对哈站区域检查时,在哈站停车场内黑A41732号表面落满灰尘的老款尼桑轿车引起了交警的注意,通过“警务通”核对该车档案发现,车身颜色不符,且多年未检车,但该车风挡玻璃上却贴有07年检车贴和08年强险贴,明显系伪造,该车因涉嫌挪用号牌被交警依法扣留。随后,黑DB6968号老款黄色本田轿车也因同样原因被交警依法扣留。
在松花江公路大桥江南桥下,交警在检查黑N8××37号红色轿车时,发现该车没有粘贴任何车辆检测合格标志,经查询全国公安信息网得知,该车车牌是一台吉林白色轿车的,已被强制注销。此时交警看到车内4人面色慌张,不能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证件,后经进一步检查发现,该车内还放有螺丝刀、钳子、斧头、大号铁剪等工具,当民警询问工具来源和用途时,4人表述也不一致,为此巡防民警将4人带离现场做进一步审查。
据了解,8日晚的夜查行动是近期哈市开展的最大规模的一次清查行动,交警共查处24件酒后驾车交通违法行为,其中1人因醉酒驾车被行政拘留。同时,查扣无路权车16台,扣留拉运残土的“问题车”9台,扣留其他车辆76台,罚款35400元。
在今后的路检路查中,凡是发现有公务员特别是公、检、法等政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驾驶无路权车辆的,一律登记上报政法、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彻查,追究当事人的责任;对于血液内酒精含量测试超过0.2毫克/毫升,且不足0.8毫克/毫升属酒后驾车的,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处以罚款300元、一次记6分、暂扣驾驶证1个月的行政处罚;对于血液内酒精含量测试超过0.8毫克/毫升属醉酒驾车的,一律按有关法律法规处以行政拘留15日、罚款1500元、一次记12分、暂扣驾驶证3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